第1023章 暗流涌动

张志远效率极高,仅仅三天后,一份厚厚的调查报告就发到了张伟的邮箱。

私家侦探们不仅交叉验证了苏婉柔的说法,还挖出了更多令人心惊的细节。

港荣集团确实看上了龙海集团那块地铁沿线的绝佳地皮。

调查显示,双方在龙一鸣被捕之前的三个月里,进行了多达五次的秘密谈判。

结果无一例外,全部谈崩。

但诡异的是,在谈判期间,港荣集团就已经开始大肆收拢资金。

他们甚至不惜以低于市场价百分之十五的价格,破价抛售了旗下两个刚开盘的楼盘。

八字还没一撇,就急着套现筹钱。

现在回头看,这不是自信,这是赤裸裸的霸道。

你答应得答应,不答应,打断骨头也得让你答应。

你看龙一鸣不答应不就被抓进去了吗?

报告中一条关键的时间线引起了张伟的注意。

在双方最后一次谈判彻底破裂的第二天晚上,港荣集团董事长傅旗山,在城郊的云雾山庄秘密会见了东营市检察院的赵检察长。

三天后,龙一鸣被市局特警和经侦联合抓捕,检方迅速批捕。

罪名是涉嫌组织、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。

时间线严丝合缝,目的昭然若揭。

更让张伟意外的是,张志远找的这帮私家侦探确实手眼通天。

他们竟然通过特殊渠道,搞到了陈海口中那份所谓的“铁证”复印件。

张伟点开附件图片,一共五份证据。

第一个证据毫无疑问就是相关人员供述当年强拆事件的“原委”,并指控苏婉柔妄图收买他们的口供

第二个证据是一份委托协议,《关于全权处理榕湖御景一期工程遗留事宜的专项委托协议》。

协议内容十分专业,条条款款都指向一个核心:龙一鸣以个人名义,将当年强拆案的一切后续处理事宜,全权委托给其代理律师苏婉柔。

协议明确授予苏婉柔在谈判中代表龙一鸣本人签字的权力。

第三个证据是一份名为《关于榕湖御景一期工程遗留纠纷的补偿协议》的扫描件。

协议甲方是苏婉柔,乙方一个不认识的人名,不过侦探在旁边备注了这人是当年强拆项目的项目经理妻子。

协议内容写得很隐晦,但核心意思极其明确。

龙一鸣个人出资五百万,用于补偿乙方家庭。

作为交换,当年项目经理需主动向公安机关说明情况,承担当年强拆致人重伤的全部刑事责任。